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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撤诉后能再次起诉吗?

2023年10月24日  青岛人身损害律师   http://www.zzldlaw.com/

  刘世明,青岛人身损害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都要去有管辖的机构进行仲裁或者诉讼,如果没有管辖权却管理了是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的,那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怎么写管辖权异议被驳回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委将案件移送至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管辖。

  事实与理由:

  贵委受理XXX诉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XXXXX.综上,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向贵委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贵委将该案件移送至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期:

  二、管辖权异议被驳回怎么办

  1、在法律依据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司法解释将其限于"违反专属管辖、专门管辖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使管辖权的"情形。

  2、无论是《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还是专门受理抗诉案件范围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四条,均未将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纳入再审范围。尽管《解释》条文似乎并未明确将管辖权异议裁定排除在再审对象之外,但就条文起草技术而言,将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裁定作列举,实际上就是对其他裁定作了排除。

  3、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是终局性裁定,上述条文规定了这两类裁定可以申请再审。而发回重审、中止诉讼等其他针对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非终局性裁定,并未影响当事人基本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义务,也不能申请再审。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

  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又能够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按期提出的,法院才审查,逾期提出的,法院便不予审查。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管辖权异议相关知识有了基本认识,而且提起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撤诉后能再次起诉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拖欠工资发生劳动争议,双方经过劳动仲裁后,劳动者对某部分裁决不满意。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又撤诉。最后劳动者能否再次起诉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能否再起诉的问题。

  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能否再起诉

  小丽与所在的企业因拖欠工资发生了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小丽的大部分请求获得支持,但由于对某部分裁决不满意,小丽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立案后,因考虑到还留在原单位工作等原因,小丽向法院申请撤诉。可撤诉后几个月,小丽发现企业对她越来越不重视,小丽能否就拖欠工资之事再次起诉

  答:劳动争议纠纷需要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即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后才能起诉。当事人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后15日内,如果不服仲裁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此期间如果未提起诉讼的,该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撤诉能否再起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由于小丽已经向法院申请撤诉,此时已丧失了再次起诉的权利,即小丽不能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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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